2021/6/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15号),及聊城市卫健委关于印发《聊城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方案》、高唐县卫健局与高唐县教体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全县托育机构和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托育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切实保障全县儿童身心健康,于6月9号下午,县卫健局妇幼科吴琼科长带队,我中心托育机构评价专家组对爱乐琪早教中心进行了卫生评价。
本次评价依照《聊城市托育(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细则》,通过资料审查和现场查看、现场提问的形式,对一日生活安排、儿童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伤害预防、心理行为保健、健康教育、卫生保健资料管理等工作进行评价及现场指导。
通过此次托育机构的现场卫生评估,提升了我县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爱乐琪早教中心为我县第一个申请备案的托育机构,此次评价也代表我县的托育机构管理逐步实现正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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